作者:陆蓉之,艺术评论家 策展人

陆蓉之:挪用、链接、聚散与再创新-抄袭的艺术

 

叶永青,挪用了一位比利时前辈艺术家的作品及其作品中的一些元素,在后现代主义创作里,是后现代主义反对现代主义的主旋律,案例多到不胜枚举。一般,挪用者,鲜有跟被挪用者打招呼的惯例。因此,被挪用者,不爽、动怒、提出告诉(但被挪用者并不一定会赢)等各式案例也常见。叶永青究竟怎么了,这是他们两造的纠纷,是权益的法律判决,但是,在短短数天里,我看到的各路人马,高举道德的旗帜,未审先判,甚至还有打算株连九族、拖垮整个当代艺术一代中国艺术家下水那些恶毒算计,令人膛目结舌,不敢置信!

 

资料显示,比利时前辈并没有打算提出告诉。可能因为上拍获利的并不是叶永青本人,对方应该已经盘算过打官司未必有胜算。但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从1993年叶永青在巴黎拿到一本画册,喜出望外,忍不住临摹起来开始,到今天已经26年了,如果像对方所说那样,叶永青利用模仿他作品功成名就又发财,那么名人肯定在明处,他有26年的时间可以轻易找到叶帅抗议,为什么不做?反之,选择在现在操作一场丑闻大秀,利用这个新闻热度,大张旗鼓到处办展览,甚至准备到中国来一场丰收?

 

玩资本,玩媒体,操弄行情,中国当代艺术家们,你们玩赢过那些西方的资本家、经营者吗?看官稍安勿躁,到最后,受害人,有可能是一生努力到今天的人称叶帅!

 

这股媒体炒作势头,在这个时机点引爆,没有一样是偶然!

 

我认识叶永青,是1990年代初期,我是一个从海外回来的陌生人,他有求必应,无私地介绍了许多艺术家跟我交流。他们那一代,几乎都曾经在学生时代,读过我在艺术家杂志写的“后现代艺术现象”的连载,也有不少人拥有我写的后现代专书,当时,我把英文的appropriation 翻译成“权充”,是“权宜充作”的意思,大白话讲,就是“挪用为己用”,“权宜为己作“的意思!

 

我当时是叶永青那一代的艺术家看向海外的窗口,这一点,就是我参与了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历史过程,我见证了他们从贫穷到小康,真正大富大贵的还是极少数,叶永青绝对不是那个获得暴利富起来的恶棍。

 

我尊敬叶永青的人品,他绝非那些不明就理人口中的贪婪恶霸,因为他的四海和大气,我宁愿称他叶帅!即使现在,以至未来,他依然会是我欣赏和尊敬的艺术家。

 

叶帅啊,你可以向前辈道歉,因为他生气了,但是你应该告诉他真相,你并未因他而致富,如果他要求从你作品的收益中分享,那是法律责任的判定,你要立刻去找这个领域的律师去谈判,而不是你自己!你绝对不可以公开对外发言道歉,那是在西方诉讼的基本常识!

 

而且,你更不可以向大家道歉,你要维护你作为艺术家的发表自由,你的艺术表达是你的权益,与他人无关!你不能屈服于网路覇凌,此例一开,必定会没完没了,大家动不动一一点名,在网路上公开对创作者进行没有审判的凌迟!

 

为了保障我们有选择如何创作的自由,我会同你一起并肩面对,一起承担我们这个时代进入万物联网信息共享对创作所产生的变化,挪用与共享会成为常态。

 

叶帅,你是我尊敬的艺术家,因为你从中国水墨的传统中,找到你自己细笔皴法的一己之风貌,我写过对这一系列作品的评论,至今没有一丝后悔!我看重的,并不是你那些早年受人启发的不成熟作品,而是那些从中国传统中蜕变出的新意。我们中国当代艺术要找到自己的路子,自己的特色,从模仿学习并不可耻,重要的是,你从中找到了新方向。自古到今,中外艺术家都是从临摹起步,我求学的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是如此,从芥子园画谱学习,也是如此,有才华的艺术家自然会找到自己的面貌。

 

叶帅,你既然成功了,就不能屈膝倒下!绝对不能!维护你的创作自由与尊严吧!以后,如果有后生晚辈挪用了你的绘画内容或艺术风格,请鼓励他们,指导他们,要求他们一定要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才是我们中国人的文人风骨!临摹,就是我们博大精深文化代代传承的力量!西方现代主义的独尊“原创“,不过百年风华,如今大多也都入土为安了!现代主义,一个反对历史的运动,如今它本身走进了历史的帷幕,我们无忧!无惧!

 

智慧财产的概念,始于1970年代的电脑产业,原创作为艺术唯一最高的价值,也只是在20世纪西方发生的理念,如今进入5G物联网、人工智能普及的时代,创新,不再可能被“独占”,只会被传输、链接、挪用、聚散、再创新!

陆蓉之2019年3月6日

 

原文始发于:萌奶奶说艺术挪用、链接、聚散与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