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王林,四川美术学院教授,批评家、策展人冯大庆,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四川美术学院教师时间:2019年4月15日——5月15日 

一、关于网络舆论
 冯大庆:叶永青事件沸沸扬扬,不少人发表了各种言论。有人提到,与叶永青关系密切的西南艺术家、批评家,应该对此有所回应。王林:这件事并不意味着中国当代艺术就会崩毁。有些说法不过是个别人夸张妄言,蹭蹭热点而已。当代艺术之于中国文化进步的重要性,有人因相关知识缺乏,话语权失落,难免言过其实,恼羞成怒。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所说,“任何科学批评的意见都是我所欢迎的,而对于本人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然遵守佛罗伦萨大诗人的格言: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之前没有表态,是需要核实情况,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中国网络说起来很发达,围观与围攻,非常热闹,但尾随起哄的多,冷静面对的少。众人之于网络事件,有不同反应,无可厚非。但对我个人而言,我愿意让子弹飞,多飞一会儿,再飞一会儿,最后总会打在一个地方,或者掉下地来。这样也许能够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更仔细,能够对此做出更可靠、更落实、更有根据的认知。

叶永青事件牵涉面很广,必须收集相关资讯和资料,才能作出明晰、具体的判断。这是我个人处世为人的方式,也是对叶永青本人负责任的态度。比如西尔万说叶永青剽窃他的作品,也就是指认叶永青侵权,还做了对比材料公诸于众。但对这样的侵权指认,西尔万一开始说他不打算诉诸法律,这里就需要问一个为什么。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公民理性是人际关系的根本属性。网络舆论特别民粹化的网络舆论,有不少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表达。因此,在网络谈论中提倡事实考据与考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实属必要。说到底,理性之道才是网络正道。

 

冯大庆:网络很便捷,反应也很迅速,一旦出现什么情况,就会及时反馈,这是好事儿。但这也使得网络评论意见缺少一段“冷静期”,或者叫做“思维的悬置”,知识阶层应该回到理性思考上来。比如欧洲出现的“黄马甲”就跟网络的民粹倾向有关。另一方面,网络热点也是社会问题激化到一定程度的集中反应。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学生运动,法国知识分子也曾走上街头,但那些政见领袖发现上街解决不了问题,后来还是回到书斋重返理性思考,用理性的方式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王林:理性分析需要证据和理由,需要符合逻辑规则的推理与论证,不是靠直觉感受和情绪反应可以解决的。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建立在个人公民理性和主体间交往理性的基础之上。尽管网络有若干直觉反应和情绪表达,但我们对事情的判断,还是要回到理性分析上来。这是我们谈论叶永青事件的前提。

 

冯大庆:就这方面话题而言,也可以看出知识分子话语权在受到削弱。以前我们在面对问题发表意见时,要说服别人,要写文章。而现在,三言两语就发布出来,无须任何论证。首先是技术降低了批评的门槛,另一方面,在言说过程中,不再用理由去说服别人,而是靠煽起情绪去征服众人。在网上,谁点赞更多,谁就会引导舆论。

 

王林:点击率、流量,这是技术和资本结合的结果,有其善,也有其恶。对待网络舆论需要有理性态度和冷静分析,而不仅仅是非理性的情绪反应和简单化的道德判断。

我最近读一篇在纸媒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谈叶永青事件,题为,《从一个事件看当代艺术》,他谈到:

“只是事发至今从社群媒体的角度来说,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谩骂与指责、要求道歉等等叫嚣,几乎淹没一切,没有太多讨论和辩述的空间。”“人们似乎都有权当审判者,审判别人前却没有足够全面和客观的信息,审判别人似乎是一种能得到一时生物性宣泄畅快的行为,但往往也会混淆视听,阻碍了求真相的可能,且此艺术事件反而把整件事情可以往正面艺术体制讨论的可能都给模糊了、堵塞了。”“抄袭与否有更多时候需要对照于时代背景和两位艺术家整个创作对比方可断定。这样的对照需要更多学术界客观的观察和讨论,不应该先设结论为文讨论,也可能不是只有一个结论。”(引自《典藏·今艺术:艺术时尚》2019年5月版)

二、关于知识产权
    王林:说叶永青模仿也好、搬用也好、抄袭也好、剽窃也好,这些不同程度的说法所涉及的问题,乃是关于著作权即版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问题。关涉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知识产权本身怎么看,另一方面是对于知识产权认知的历史过程应该怎么看。从根本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属于现代公民社会的人权,是对公民在知识领域个人创造力的认可,是个体公民享有并可以转让的一种私有权利。对一个不重视个体价值的集体社会而言,知识产权问题经常被忽略。比如毛泽东的《沁园春·雪》,究竟是谁写的?胡乔木及其家属都声称是胡乔木写的,但用的毛泽东的名字,至今尚未纠正。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那著作权属谁应该是很明确的。现在知识产权在中国处在逐渐被承认的过程之中。比如雕塑《收租院》著作权问题之争,即是如此。因为当年创作时,并不看重个人权利,集体署名不是问题,一旦要落实到个人,就会产生难以解决的矛盾。四川美院要起诉蔡国强侵权,因为四川美院与大邑地主庄园有诉讼主体之争而不能兑现,但作为《收租院》主要作者之一的王官乙先生,如果要对《威尼斯收租院》提出版权问题,从法律上讲并没有错。美术界不少人以艺术观念问题来代替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这种看法本身就有问题。 

冯大庆:知识产权走今天,也会形成知识壁垒。知识产权的诞生应该对社会起促进作用,保障创造者的权利。但知识产权也会形成阻碍,科技壁垒就是一种体现。如果发展新技术,但旧技术的专利权在他人手里,绕不过去,就被卡死了,只有跟另一方去争夺,要不就是偷偷摸摸的使用,或者就是交上一大笔银子。技术壁垒也会对再开发造成阻碍,妨碍创新。

 

王林:这是产权私有制和知识公共性的矛盾,是第三世界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发展问题上相互博弈的领域。发达国家占有了更多的知识产权,以此造成对第三世界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怎么解决?只有靠国家利益之争,中美贸易就是如此。国家间没有永久不变的朋友,只有永久不变的利益。难说是非对错,只有在公认国际规则中的相互争夺与相对平衡。

中国当代艺术的知识产权问题,是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提出和形成的。因为鼓励个人创造力,才有知识产权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当代艺术受西方影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比如版权问题,就是从模仿西方画册开始的。

 

冯大庆:我听尹光中先生讲过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据他说,民国时期中小学课本已经把印象派的画印在书上了,他对印象派那些人并不陌生。

 

王林: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大陆地区中西方直接的文化交流很少,新潮美术时期主要是受西方现代派艺术文化资讯的间接影响。真正有较多交流是90年代南巡讲话以后,那时还没有形成版权意识,模仿、搬用是很常见的现象。这是一个渐进过程,应该历史的去看。1991年我在北京做文献展的时候,高居翰先生在研讨会上说: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文献展第一回展研讨会一角,正面为周彦、郎绍君、邓林、曹星林、高居翰)八十年代以来,我参观过多次中国现代艺术展,但持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中国土地上出现的现代艺术是对西方的抄袭。慢慢这个观念被证实是错误的,今天这个展览更证实了这一点。这个展览展示的作品有自己的追求和发展的节奏,包含着极大的可能性,即建立独立的中国当代艺术,当然这是世界当代艺术的一部分。——而这种可能性正是推动发生在中国民间的当代艺术,在改革开放时代发挥艺术家自我创造性的动力。

 

冯大庆: 1985年美国波普艺术家劳申伯在中国美术馆做的那场展览对中国当代艺术影响挺大。这个展览之后才有像厦门达达这类艺术现象。劳申伯除了装置,其绘画是用照片做丝网印刷,做拼贴作品。叶永青也好,西尔万也好,都是从这里来的。那时是接触什么就学什么,没有现代艺术史上前后相续的时间顺序。王广义在1989年现代艺术展上,就直接从波普开始,迅速转化为与中国政治有关的创作题材,因为距离较近,西方艺术界也就比较容易接受。

讨论这个问题,如果单纯从样式上、从形式上去看,可以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但有意义的是,中国艺术家通过模仿、搬用的创作,把中国现实语境中的文化问题加以凸现,这就是一种进步。仅从形式语言上谈抄袭不抄袭,很容易否定一切。阿多诺不像黑格尔讲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而是讲质材与技术,他认为形式和内容都是质材的组成部分,由此构成作品的基本元素,技术则是如何去加工质材让观念性、思想性在其中得到凸显。丹托认为当代艺术强调的是对艺术制度、思想方式的突破,而不再是单纯追求形式创造。形式本体是格林伯格的思路,是现代主义而不是当代艺术。

三、关于事实根据
    王林:对当代艺术的看法,我们后面再说。回到叶永青事件,版权问题终究是一个法律问题,是由司法程序根据版权法来确认的,不能靠道德判断来解决,更不是一个网络舆论的是非问题。由专业权威机构来认定版权问题,首先要有公认的专业权威机构,即便如此,这种判定,如果当事人并不认可,最终还是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通过中间机构,而是个人直接面对法律和司法程序。西尔万说叶永青剽窃了他30年,他完全有理由起诉,但在提出指认时说不会起诉,而不起诉的理由是:中国法制不健全,背后有黑幕,不相信中国,但他完全可以在比利时提起诉讼。据网上报道:3月8日《华商报》记者连线西尔万,“他向记者提出71页叶永青抄袭的证据,并称将准备诉诸法律。”这很好。据悉,双方都请了律师,显然是为了解决这样一个版权纠纷。律师谈判也好,庭外协商也好,进入诉讼程序也好,都属于司法范围,应该有一个依法解决的最终结果,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也应当有耐心拭目以待。这里要说的是叶永青作品发生变化的具体过程,重点在辨析叶永青作品和西尔万作品的类同与不同。西尔万对叶永青剽窃其作的指证,基于两者的类同性,叶永青说“西尔万是对我影响至深的艺术家”,承认两者之间存在类同性,这是不少人谈论和表态的根据。但侵权与否,在多大程度上侵权,却不能以笼而统之的说法为据,必须条分缕析,才能作出有凭有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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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 《困惑的风景》1988年 布面油画 130×200cm )
冯大庆:叶永青事件所涉的历史事实,对于我们这一代川美的青年学人而言,还是显得距离比较遥远,了解的途径有限,只能通过艺术家谈艺录的只言片语或批评家撰写的一些评论文章以及部分作品图册来认识。这样的方式显然无法深入到事情的实质,比如网上的一篇文章以叶永青不同时期的创作做图像的比对分析,就指出1994年叶永青风格发生明显变化的节点,出现了与西尔万作类同度很高的画面形式。到底是不是这样?您是叶永青那一时期创作的见证者和研究者,能否将您了解的历史事实和创作细节作一个介绍,也便于我们对叶永青创作图式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叶永青此次事件有一个更为客观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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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失眠·梦游》1989年 油画240X180cm)
王林:这里有一个时间界限——1993年10月。在此之前,叶永青没有接触过西尔万的作品。叶永青早期创作与乡土有关,从表现性绘画到立体派新古典,然后受北欧哥布阿画派阿列钦斯基等人的影响,开始画有文人画倾向并使用水墨的涂鸦。出现方框构图的时间是1988年,1990年我曾写过一篇散文,题为“写给叶永青”,对他的作品有过文字描述(以下全文引用):你的画总是一个方框,在方框中生存,仿佛在城围的古堡,古堡里藏着军队。我们是名传四海的中国人,用方块字述说古往今来的历史。那些叶片随着悄悄的热情生长,这热情倾向谁人?在你的画室里,有人草拟着杨贵妃画像——在杨贵妃旁边,你勇敢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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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 《无题》 89×60cm 布面油画 1989年)
乜斜着眼睛看奔腾的马,分不清是公的还是母的,我们之所以指责堕落的鸟类,是因为鸟图腾战胜过鱼图腾,最奇怪的是还有箭头残存,像神殿,像迷宫,像秦陵的方阵,像半夜里一位知识分子的叹息。在天黑的时候,你最好用墨说话,绿色的世界,蓝色的世界和属于凡高的黄色的世界,被你,并通过你被人类威胁到死无葬身之地。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叶永青《灰色风景》尺寸不详 布面油画  1990年)
    为什么懒散自由的人,会选择画地为牢的方式?当然,如果有人想自杀,便会有另外的人说:弱者自杀毫无意义。我们失去了乐观的自由,又失去了悲观的权力,困在三面是墙一面是窗的房间里。那窗高高在上,只有云和鸟——被方框抓捉又飞走的鸟,偶尔带来神的消息,这消息,一切的消息都使我们凄惶。你的手毫无用处,只能摸背后充满危机的影子,还有就是掂掂肋边肥瘠,如掂量一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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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无题》布面油画 57×37.5cm 1990年)
在那一管管挤不出来的颜色里,说不上感动,说不上叹息,我们藏一颗青年时代的心,不知道为什么要述说这个秘密。在这之后,1990年叶永青创作了带有波普倾向的系列绘画作品《大招贴》,其中可见他使用的构成方式和语言符号,如方框、叶片、马、箭头、墙和窗、云和鸟、影子等等,这篇文章发表在叶永青于贵州印刷的一本场刊小册子上,小册子印的作品是叶永青1988年-1991年创作的作品(现已找到印刷原件)。同期作品乃是采用大字报专栏样式的绘画装置,其绘画就是以条状方框形式呈现,其作品是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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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大招贴-历史的经验》(局部)综合材料 1991年)
1991年叶永青受云南民间艺术的影响,开始以丝绸材料用丝网印刷方式复制旧报纸,作为基础材料做旧之后再画。集中呈现就是1993年《中国经验画展》中的《马王堆》绘画装置,这个展览从准备到完成共历时两年,除其他材料外,主要就是丝绸上用丝网印刷做旧和绘制的波普-涂鸦绘画。展览1993年12月举办,叶永青刚从欧洲回来即投入布展。本人于1993年撰写并发表的文章《文人眼底的中国——叶永青创作述评》,正是针对叶永青此一时期的创作,即作品《大招贴》、《马王堆》等等。讨论了叶永青“乡土时期的表现倾向”,“新潮阶段的生命意识”,“新古典与图式化”和“波普倾向与历史体验”,文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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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 成都·四川省美术馆·中国经验画展现场:《大招贴》和《马王堆装置》  现场尺寸 1993年)
“前趋思想和文人气质,勾画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值得自豪也值得自省的形象。”他以此时性、零散化和综合性的方法,“把中国当代艺术这几十年各种经典的、流行的、通用的、批量的、重复的、无个性的和‘总是正确’的图像、文字和符号集于一处,以揭示从政治精神神话到商业化和实用主义的历史解构过程”——有人曾断章取义,用作否定本人评论的根据,重读这篇述评,我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之处。据叶永青讲,1993年10月他去欧洲,见到了西尔万的画册,很感兴趣,随手用当时流行的小摄像机拍了作品的录像,没有见过西尔万原作,也没有拿到西尔万的画册,对西尔万并不知其名。据叶永青讲,在事件引爆即2019年之前,他并不知道这位比利时画家的名字,也不知道有过西尔万指认叶永青抄袭而其作在德国撤展的事情。在此过程中,叶永青说他从未收到过西尔万或其律师指认抄袭的任何文件或告知叶永青本人的任何说法。欧洲之行,他对北欧哥布阿画派阿列钦斯基、BMPT团队布伦等人,还有西尔万的作品感兴趣,原因是艺术创作的碎片化倾向。1993年叶永青还在四川美院创作过与《马王堆》相续的绘画装置作品《冰床》。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叶永青 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冰床》装置  现场尺寸 1994年)
    1996年首届上海双年展叶永青的参展作品《冬天的九个鸟笼》,也是这一路数的绘画性装置。可以看到,这里已有直接借用布伦、西尔万等人类同图式的东西。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叶永青 上海(美术)双年展《冬天的九个鸟笼》综合材料 现场尺寸 1996年)
    西尔万对叶永青剽窃的指认基于两者的类同性,在西尔万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一是方框构成组合方式的类同;二是图形及形象符号的类同,即图式和图形的类同。比如其中我们看到的图形符号如条纹装饰布纹样,乃是布伦1965年零度绘画中出现的图式,参加过1967年“BMPT团队”的展览。这个创作团队宣称“我们不是画家”,强调的是艺术的“无名性”,可见西尔万和叶永青一样,采用条纹布符号来自同一出处。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丹尼尔·布伦 绘画《表现3》布面丙烯 252x252cm  1967年)
    显然,图式和图形的类同并不是绘画的全部,所以分析叶永青和西尔万的不同之处,无论是从艺术专业眼光出发,还是从司法量刑判断出发,都很有必要。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叶永青《鸟》布面丙烯 150×150cm  2001年)
    从图形符号上看,比如同样画鸟,叶永青有不同的创作方法和绘制过程:他借助复印机、电脑将图形加以放大,成为画稿,然后以手工方式用丙烯颜料尽可能客观地、一部分一部分地复制在画布上,将涂鸦用超写实方式画成。由此对“熟悉并掌握技艺和能力即拥有绘画的话语权力”这种司空见惯的创作惯性,提出质疑。从构成方式上看,叶永青以方框组织绘画,有多种形态的绘画装置作品,并不局限于方形不同块面组合的构图方式。而且,既然是绘画作品,绘画专业水平和表现力恰恰是专家可以分析的,吴鸿这样认为:据某自媒体采访西尔万的说法,这位艺术家基本上一直是在模仿自己儿时的记忆性绘画,所以,我基本上可以将之视为是德库宁、杜布菲这一路数的末流,基本上是与后现代艺术的观念性丝毫没有关系的。而且,但凡有绘画实践经验的人也应该能够看得出来,他的绘画手感基本上是没有控制性的平铺直叙的风格,所以,我更愿意把此种风格归为绘画性不够的“设计性绘画”这一类中。而叶永青的作品,虽然令人不解和惋惜的是几乎原样使用了西尔万的某些形象和符号,但是他在此基础上,结合东方书写性的笔力控制,不管是其改造之后的形象本身还是绘画性的笔触,在叶的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枯涩和迟滞的书写性韵味是西尔万的作品中所没有的。而这些,叶永青又和自己的身世经历及文化思考结合起来,形成了在他的作品中所特有的那些碎片化的、意识流性的视觉笔记式风格。也就是说,在叶的作品中,笔触的风格化的痕迹方式是与他的观念表达的目的性相统一的。归结为一点,叶的作品是基于绘画性的观念艺术方式,而西尔万的作品仅仅是一种基于一点“非理性”理由的纯绘画性方式。这是二者之间的根本性不同之处。显而易见,吴鸿的言说与分析自有他的道理。

2011年5月16日至28日,叶永青跟巫鸿做过笔谈,详细谈到了创作元素从何而来。2019年2月27日叶永青正式承认西尔万对自己“影响至深”(西尔万于2月12日在网上发布对叶永青的相关指认)。对于图式上的模仿、借取和搬用,叶永青自认为其类同之处不是问题,但两相比对之后,很多人觉得很有问题。——哪些东西在哪种程度上是模仿、借取和搬用?有无侵权嫌疑?在哪些方面、哪种程度上造成侵权?这些都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来做仔细分辨,是双方律师的工作,是法官对于知识产权的专业判断,应该由知识产权的司法机构去处理。《欧洲时报》2019年4月19日-25日发表了一篇“律师谈版权”的文章,题为《欧美著作权立法及最新案例简析:抄袭挪用?合理使用?平衡版权和创作自由——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著作权保护边界和范围》,文中写道: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上为《欧洲时报》2019年4月19日-25日刊登《抄袭挪用?合理使用?》)(下为《欧洲时报》2019年4月19日-25日刊登《平衡版权和创作自由》)
    判断一件艺术作品是否涉嫌抄袭,还是合理使用或者借鉴,一千个人可能会有一千种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事实上,由于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无比复杂性,一件表面上看去并不十分相似的作品,有时候却可能侵犯了另外一件作品的版权,而有时两件看上去完全相同的作品,却不构成侵权(如前述的图九 After Walker Evans 1981)。所以著作权的争议,终究是一个法律问题,即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著作权保护的边界和范围。我们不能够仅仅凭个人的主观印象即对艺术家及其作品做有罪推定。在一个文明理性的民主社会,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准则。 一件新艺术作品是否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具有创新和变革性(transformative),不是一个简单或肤浅的舆论问题,而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法律问题。对于叶永青作品前后关系的梳理,提供事实根据,实属必要。理性之谓恰恰是要通过考据、考证,通过条分缕析来作出结论。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准则。没有司法结论之前,利用叶永青事件蛊惑舆论,全盘否定中国当代艺术及其批评的言说,显然缺少法制观念,共同之处就是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甚而至于不愿也不想搞清楚。

 

冯大庆:如果要讲相似程度,该怎么计算?比例多少算是剽窃?比如论文查重,重复率多少是有标准的。现在也有图像智能识别,假设一下,拿西尔万和叶永青的作品去做科学比对,它的重复率会是多少?其结论是不是以后也可以作为司法判断知识产权问题的参考?根据格式塔心理学,人的视知觉对整体结构的反应最为明显,看到外在形式有很强的相似度,就容易忽略作品内在表达的不同。我在想,如果真的去把叶永青和西尔万的作品拿去做比对,机器识别的重复率可能会和人眼识别不一样。西尔万在比利时呆了那么久,完全可以找一个专业机构来鉴定,凭感觉提出问题,不如通过技术鉴定来认定事实。如果是通过司法解决问题的话,显然这个工作是必须要做的。

 

四、关于当代艺术
    王林:以叶永青个人作品的版权问题,来否定中国当代艺术的创作成果和价值诉求,乃是好事者的借题发挥,本来不足为训。但关于当代艺术之争,确实由来已久。在今天已经看得很清楚,自二十世纪50年代末出现波普艺术以来,二十世纪后半叶至二十一世纪这些年,艺术确实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仅是古典主义的集体系统因为现代主义的个人化创作而发生彻底改变,而且十九世纪以来的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形成了各自分离的艺术取向之后,形式——结构艺术倾向(塞尚)和主观——表现艺术倾向(凡高)二元分化,因为高更——杜尚的反传统异质化的艺术倾向(我称之为行为——功能艺术倾向),造成了现代主义时期艺术真正开始的多元化。从杜尚到沃霍尔以来所发生的艺术现象,即我们在这里所言的当代艺术。冯大庆:确实有人借机跳出来攻击当代艺术尤其是中国当代艺术,涉及到三个方面问题的诘难:一是认为中国当代艺术都是抄袭西方现当代艺术的成果,重复别人的东西,没有多少价值;二是觉得中国当代艺术缺乏自身创作、批评理论支撑,水平充其量只能算作二、三流;三是指出当代艺术缺乏明确的审美标准和意义,就是在胡搞。这其中前面两个问题是针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后面一个问题则是针对整个当代艺术。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伊夫·米肖《当代艺术的危机》)
    王林:谈及当代艺术不能不提到1990年至1997年法国由《精神》杂志主编多梅克及克莱尔等人发起的那场反对当代艺术的争论。1994年波及中国,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组织过题为《当代艺术:创新抑或撞骗》的专辑,发表了克莱尔和高行健的文章,还有司徒立和金观涛的通讯录《当代艺术的危机——公共性之丧失:艺术与哲学的对话》。我曾在1995年写过《反省当代艺术》一文,发表在《江苏画刊》杂志1995年第2期上。在谈到这场争论时指出:“欧洲和北美的文化争论由来已久,我们应该知道——知道的目的是参与讨论时直面问题本身,而不要去做‘帮忙’或‘帮闲’”。台湾批评家吴玛俐就认为,台湾美术馆对当代艺术“不支持、不推广的态度,这和西方美术馆在当代艺术中扮演的推波助澜角色差距千里”,“台湾基本上还无法跟当前西方有关当代艺术的论战产生直接对话”。本人亦认为,“台湾如此,大陆过之,加上意识形态限制,当代艺术基本上是在民间私下运行”。最近中央美院李军先生主编的《眼睛与心灵:艺术史新视野译丛》,将伊夫·米肖的《当代艺术的危机》(以下简称《机》)、马克·吉梅内斯《当代艺术之争》(以下简称《争》)译成中文,阅后可以从进一步明白当年这场争论的实质以及后来发生的实际情况。让我们对这场论战稍加梳理,以便研究问题。米肖曾恰如其分地指出,“这场论战中既缺失民主的批评维度,又凸显出学养上的不足,而对当代艺术的攻击恰恰是以此为核心出发的”(《机》P3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版,下同)。米肖分析了争论双方的赢弱之处:“正是对杰出的过度关注,导致了美学探索的萎缩和扭曲”(古德曼语,《机》P160)。于是将目光转向丹托艺术终结论和由此带来的多元主义美学,米肖这样写道:“艺术终结了,走进多元主义时代,黑格尔式的历史终结了,心无芥蒂地走进多样性”(《机》P162)。这种“分层而又分散的多元主义”(《机》P121)、“交锋的多元主义”(《机》P135),基于社会生活的共同参照系的消失,从而“主张当下、实验,以及向异质的实践与情境保持开放”(《机》P139)。“艺术形式的多样、在一种艺术形式内部实践的多样、连同有待审美评判的文化事物的多样,使得审美多元主义不可避免”(《机》P160)。

由叶永青事件引起的思考——王林与冯大庆对话录-抄袭的艺术
(马克·吉梅内斯《当代艺术之争》)
    马克·吉梅内斯《在当代艺术之争》一书中,同样旨在“完成当代艺术之争未能达到的目标”(《当》P15,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版,下同):“结束精英主义对艺术界的垄断,结束官方体制的指令,在文化上另辟蹊径,开辟广阔的艺术体验,向所有希望并敢于尝试的人开放”(《当》P16)。他认为,这种开放性首先来自于艺术意识的改变,也就是丹托所说的“寻常物的嬗变”。比如,一个布里洛盒子和一件关于布里洛盒子的艺术品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某种理论的氛围,对艺术史的了解”(《当P128》),即是说,“一件有意作为艺术品被制作出来的物品,必须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中才能成为艺术品,必须将之付诸理论与哲学的阐释,证明我们赋予其意义的合理性”(《当》P130)。而“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一旦被打破,唯有哲学理论和观念思考可以对其重建,这意味着自此以后一切皆有可能”(《当》P132)。吉梅内斯认为:“艺术若想继续生存,必须与人类的其他活动截然分开。艺术无法减省为娱乐,无法减省为装饰。”(《当》P52)“这并非意味着艺术减省为仅是一种观念,而是说艺术是思考、观察和思辨活动的依托”。(《当》P52)中国大陆对当代艺术最为激烈的反方是河清先生。何清从法国回来后所著《艺术的阴谋》一书,题目即来自鲍德里亚1996年的同名文章,内容亦尾随克莱尔1993年《论美术的现状》一书中,将现代艺术入侵与美帝国主义扩张联系起来。不过河清指认中央情报局,更投合中国官方语境现状,并没有提供任何新鲜的论据与论证,乃是克莱尔之说“兔子的汤的汤”。反而是美国学者王瑞芸对河清提出的反驳意见,有根有据,深入分析,以理服人。可见强词夺理、虚张声势不是讨论学术问题的态度。其中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法国正反双方都有对文化体制的批判,而中国反方则力图和官方意志保持一致。对于法国学者这场争论,北美和其他欧洲国家基本上未参与,由英美波普艺术所引动的艺术倾向,反而成为当代艺术史不断被确认的艺术事实,反过来影响了欧洲大陆。同样被河清称为艺术阴谋的抽象表现主义,波洛克的作品就不用说了,包括法国华裔艺术家赵无极,朱德群等人,之所以具有国际影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国际艺术中心从巴黎转向纽约,确实让法国反方人士有点儿“伤心总是难免的”,但不管怎样一往情深,那也只是你自己的事儿。学者们对当代艺术重新进行冷静的思考,才是最重要的。 

冯大庆:艺术批评思想的原点还是在欧洲,特别是法国和德国的哲学思想。比如美国批评家罗森伯格、迈克尔·弗雷德这批人,受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和萨特存在主义行动思想的影响。再比如像海登·怀特、格林布拉特提出新历史主义,还是沿着福柯权力分析那一条思路延伸。德里达提出解构主义以后,真正将其发扬光大的是美国芝加哥学派。包括之后萨义德提出的后殖民文化问题,还有女性主义问题等等,其实也是从欧洲大陆兴起的,美国将其推动为实践化的方式。而现在流行的英美分析哲学就不再像萨特要去追求一个假设的本质,而是针对现场,面对问题,就问题谈问题,在当代反而得到很好的应用。这是美国文化的一个特点。相对于欧洲学界来说,美国人的思想反而比较保守,但好的地方是包容、开放,允许各种思想同时存在,让其有充分发挥的可能性。

美国在这方面可能不像欧洲。欧洲有很沉重的历史负担,不管是马克斯·韦伯关于新教文明伦理的理论,还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其实都是提倡一种历史意识,希望有宏大的历史叙事。美国人的历史没有那么长,所以没有那么强烈的历史意识,其整个思路就是回到当下。反过头来看,70年代欧洲已经对美国的当代艺术有所批判,包括像鲍德里亚这一批学者都对此发表过言论,提出的问题是当代艺术对意义的消解。丹托提出艺术史的终结,不是说艺术作为创造性活动不复存在,而是说它的存在方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活动,而是和哲学、文学等其他学科混合在一起,其特征在慢慢消解,边缘变得更加模糊,是多种学科的相互交叉。吉梅内斯也认识到这一点,但又强调艺术要与人类其他活动要保持一定距离。当代艺术始终在挑战艺术的边界,这种挑战既是所谓“危机”也是价值所在。

居伊·德波为解决景观社会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国际境遇主义(或做国际情景主义)。他的说法是指未来社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艺术家,因为在一个新的知识背景、社会背景之下,所有的方式都是在进行艺术的创造性活动。这是对人很大的期望,其实也是马克思冀望人获得完全的精神解放。博伊斯提出的“人人都是艺术家”的宏愿,也是基于这个出发点,希望用个人的行动来促成社会的变革。所以50年代作为当代艺术和现代艺术的分野,也许更恰当。以前没有去强调公共性、民主性,但50年代从波普艺术兴起之后,艺术开始走向大众和日常。

 

王林:回到对当代艺术的讨论,有以下几点值得提及:

第一,当代艺术不再只以技艺来决定艺术形态生成和艺术史叙事形成,而是以视觉图像为核心的多元化呈现,其中影像文化和网络文化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第二,艺术资源从古今传统的技艺化及其精英化发生逆转,大众文化及公共图像成为重要甚至是主要的文化资源,技艺文化只是多元文化中的某一元或某些元;

第三,科技的发展与扩张带来了艺术状况的根本改变,古典传统、现代传统和波普艺术以来的当代传统,都是艺术发生改变的共时性基础;

第四,艺术从现代到当代的连接,始终是并仍然是以个人创造力的发生来形成艺术事实,但这样的历史叙事将不再是线性的和单向度的;

第五,从艺术形态上看,装置,影像,行为等新媒体艺术作为观念艺术,并非完全取代架上艺术(绘画、雕塑、摄影等),观念艺术的感觉性和架上艺术的观念化呈并存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和趋势。

中国当代艺术的特殊性在于:西方现当代艺术的影响和中国艺术文化独立性诉求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要的是如何推动艺术个人创造力在中国当下现实语境中的有效发挥。

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是当代艺术的公共性。

哈贝马斯在《公共空间》一书中,针对现代主义文化精英的引领作用这样说:“公众分裂为一边是少数专家,其理性不再为公共所利用;另一边是消费的大众,接受的是经由公共媒体过滤的文化。正因为此,公众应该拒绝这种为其特制的传播形式”(哈贝纳斯《公共空间》,《争》P56)。香港方面组织的学者在那场讨论中也着重谈到了公共性问题,但更多的是站在反方立场上,谈论公有主体多元化所产生的价值冲突。

我是这样看的:

    首先,艺术的公共性并不以客观性为基础。艺术活动追求感觉的真实性,这种感觉是艺术家改变思维惯性的创造性心理活动。当然,更重要的是艺术的真实性和独特性必须存在于艺术的交际活动之中,艺术的所谓客观性则归结为交际双方的互通性,即相互感觉的可传达性和可证实性。这里是向艺术提出公共性的理由。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在唯物论哲学中可以是世界本源,但对艺术而言它只是题材而且不是唯一题材。把艺术公共性归结为人与人的社会联系和精神联系,并不等于要去寻找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公有主体”。这种一元化的东西只存在于古典主义理想。人的心理类型和精神类型有若干差异,本来就应分别为不同的社会集群,而现代艺术造就的多元化说到底正是基于这种深层根据。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公有主体”必定是多元而非一元、内在而非外在的。古典主义的一元化实际上是社会外在规范压抑个体内在要求的结果,当代艺术和这种专制主义有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多元的“公有主体”的确可能产生价值冲突,但并不一定必然形成社会文化分裂,因为它是在并存和交流的前提下存在的,价值冲突为具有不同审美心理倾向和审美价值观但心理开放、精神主动的人提供了发展自身的可能性。开放的审美心理正是由主动的个人选择所生成的,不同心理类型的沟通和个性的充分发展具有一致性。艺术作为文化前锋,为当代人提示出个性发展的指标、生命的指标,在这里超前性的价值是通过个体与个体的心灵交流来实现的(决不是通过画商买断历史)。艺术多元化反过来为心理多样化提供生成条件,也为个体生命的丰富提供前景(参见本人论文《反省当代艺术》,原载《江苏画刊》1995年第2期)。

    法国思想家雷吉斯·德布雷的特别提示,应该加以注意:“对艺术而言,没有什么比排他性的自我艺术更具危险性了。”“艺术在反异化中赢得自我,在独立中成长起来,在自我参照中消亡。”,他引用克利的话说:“艺术家和门外汉之间总得有一个共同的地盘,那是两者会晤之处。在那里,艺术家不再显得注定是个边缘化的人物,而是你的同类,他也不由自主被抛弃到这个多样的世界里,如你一样好歹都得有自己的方向。”(引自《图像的生与死》P48——P5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版)冯大庆:米肖在书中提到关于艺术品市场价值判断的问题。因为艺术品现在很大的危机就是市场没有办法用一种统一的方式来进行衡量,找到一个艺术史的坐标去对应。徐冰谈到过西方总是用自己的一套艺术史和艺术理论体系来判断中国艺术作品,中国的这种创作逻辑进入不到西方体系的范畴就没有办法产生意义,需要重新用其他的方式去搭接才能产生意义。这当中的很大一个问题就是语义的指向性,没有办法用统一、单一、整一的审美观去判断,原来的审美价值就消失了。所以我们需要用历史和现场去锚定当代艺术的意义指向,这是现代艺术向当代艺术转化的一个重要思路。

在这样的转化当中,首先是民主意识的改变,包括西方设计界新艺术运动以后提出的民主设计。民主设计提倡一种最简单、最低廉的同时具有美学特征和审美功能又让老百姓可以接受的设计,和以前只服务于少数阶层的方式发生脱离,回到民主化、大众化的文化进程。

公共性和民主性两个话题在艺术界广泛提出,但这两个话题是不一样的。公共性强调公共权力的分享,而民主性则是强调平等参与的机制。美国波普艺术兴起也是因为美国公共艺术的诞生,推动了艺术的商业化和公共化。

1989年之后冷战结束,东西德合并,东西方的隔阂被打破,表面上意识形态的对立消失,但实际上对抗仍然存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现在的问题就是民主制的价值观又被提出来重新讨论,如何去弥合精英和大众的矛盾?在西方的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越发尖锐。在西方的政治正确即民主的普适价值之下,个人利益怎么能得到保证?如果用群体的方式否定个人化,那作为个体的“我”其自身的立足点又在哪里?换句话说,法国大革命出现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在民主社会又变成话题再一次引发出来。这样的冲突也反映在当代艺术中,当代艺术又该怎么去理解和面对?当代艺术观念的变化是由视觉形态创造方式向艺术文化观念创新方式转化,但艺术创作毕竟还是一种以视觉形式、视觉媒介来反应与表现艺术观念的活动,如果发生割裂,那纯粹的观念还是不是艺术?再有,中国当代艺术和政治、经济等因素捆绑得太紧,这样就会更有可能重新变成权力话语的争夺。于是总有一帮人跳出来,说老一辈当代艺术家已经过时、过气,要翻开新的一页,其实就是想改朝换代,用孙悟空的话说,就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王林:对中国当代艺术而言,要义之一是要在多元主义文化意识中,保护并推动艺术个人创造力的生长。

这是文革后中国当代艺术界及批评界从争取自我表现合法性开始,在艺术领域对个人创造性的推重。不管是美协还是学院,不管是民间还是江湖,对此有了一个起码的基本共识。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意识的最大进步。

要义之二是立足于母语文化资源与文化身份的现代化建构,其中大可开拓的领域,乃是汉字图像及其书写性的跨界转换与异质发挥。

从抽象水墨到观念水墨,再到当代艺术中文字艺术、书写方式等媒介创新,可以对指物性图像的表达开拓出完全不同的领域。

要义之三是对民间公民社会知识重建文化更新的呼吁和推动。从艺术领域来看,起码有两方面的作为值得提出来言说:

一方面是民间艺术社区至民间艺术场馆的建立。从圆明园开始出现由艺术家自治的艺术社区,尽管仍在经历种种折难,但这种艺术创作自治机制已不可逆转。叶永青事件的当事人就是在这个方面对中国当代艺术有所贡献,从云南上河美术馆到昆明创库的建立,叶永青都是领头羊,其所遭遇的版权纠纷,不管结果如何,不能否认他对于民间自治艺术机构建设的开创之功。

另一个方面是中国当代艺术的乡村转移与社区化。从八五时期宋永红的乡村行动开始,到焦心涛近年所做的“羊蹬合作社计划”,有不少当代艺术家投入民间社会,进行在地在场的创作活动。这是改变民间传统社会过度集体化并使之与现代人格接轨的作为,同时也有助于改变那种从现代主义艺术发生以来过度精英化的文化生态。

总之,我们要不遗余力地保护和推动艺术家个人创造力的发生发展,在现实语境日益严峻的博弈关系中,通过与公众在地在场的相互介入,继续努力并不断激发中国当代艺术家另辟蹊径的创作活力。

 

冯大庆:对个人及民间文化权利的尊重,应是当代艺术尤其是中国当代艺术生长的基础。如果还试图用一种统一性或整一性的叙事方式来实现对文化权力的集体操控,就无法推动个体性创造,也无法形成开放、多元的艺术生态格局。创新性是当代艺术的生命力。艺术家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可以通过艺术作品,也可以通过艺术活动。这两种方式既有不同又有交叉,对艺术家的评价也应该全面和客观。

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对当代艺术和艺术家的神化。尤其在当代艺术的市场火爆之后,普通民众对当代艺术的价值认识与艺术品的市场价格绑定在一块。艺术明星被制造出来,当代艺术也就成为一种造富神话,其创作活动变成文化工业的一部分。在这样由个人神话走向集体神话的过程中,当代艺术本身的价值和提出的问题反而被忽略,如同霍尔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辨证法》中所言,“神话就是启蒙,而启蒙却倒退成了神话”。叶永青事件之所以被热炒,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他有一个艺术明星的身份。当光环散去,艺术家个人性的历史书写和艺术建构都被淹没在舆论的喧嚣之中。

汉斯·贝尔廷写过《现代主义之后的艺术史》,其中就提到前卫艺术被神话,最后把它作为一个时髦的名词,或者是作为一种体制,反过来压迫后来者,没有了创新的可能性。当一种对既有体制和既成现实的批判被作为流行和惯性的时候,它就成为了它曾经的反对者。

高潮之后,面对的可能就是危机,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即如泰坦里克号那样的巨轮也会覆没。尤其中国当代艺术面临的境遇比西方更加复杂,中国当代艺术并没有完成现代性的转型,就在多方牵扯中一头扎进当代,但是这种“当代”很多时候是被作为一种标签和样式,并不是思想观念的认知与共鸣。于是许多中国当代艺术家就会产生自我膨胀和自我怀疑,干出一些自相矛盾的事情。特别是在民间思想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某些机构为了争夺话语权力,以当代艺术之名干着脱离当代艺术思想观念的事情。中国民众对当代艺术的认知甚为肤浅,多数人只是作为一种文化奇观来看待。这就造成了公众对当代艺术的包容度极为有限,常常以能不能看懂作为评价标准,造成当代艺术所提倡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在中国反而成为自身的对手。所以艺术界在目前的一项迫切任务,就是要去进行公众当代艺术教育,提升社会的审美意识,从而带动中国的文化更新与知识重建。

 

王林:这样一讲,我们又似乎回到了教育救国、美育救国的思路,但历史语境不一样了,需要强调的是:第一,教育必须有教育家的专业性,即教育自治。第二,美育不只是对美的审视,而是要凸现作为感性活动的审视,既非唯感觉论,亦非唯理主义,而是要强调观念艺术的感觉性与架上艺术的观念化,强调感觉的深刻性与深入的感受性。——而能够将这两个方面联系起来的,正是当代艺术的问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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